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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制定出台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0-12-15

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市委政法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提高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要求,结合银川实际,近日,银川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了《银川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

《规则》共七章39条。《规则》全面阐明了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明确了市委政法委员会组织和成员、职责任务,并就市委政法委员会、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市直政法各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做了详细规定。《规则》还对委政法委员会会议制度、会议程序、决定的执行和督查等具体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

最后,在自身建设上,《规则》明确要求市委政法委员会和市直政法各单位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要求市委政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四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必须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本领。必须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规则》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市委政法委员会管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运行,提高议事水平和工作效率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