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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区人民法院成立交通巡回法庭
2017-03-20

据统计2011年至2016年,西夏区人民法院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1329件,年均222件,且受理案件数以年均13.5%的速度逐年递增。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推动司法、行政、人民调解融合发力,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平安建设,2016年10月,西夏区人民法院抽调骨干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在西夏区交警一大队设立“交通巡回法庭”,全面推行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处理,专门审理和调解交通事故案件。自交通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91件,审结33件,其中调解19件,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交通法庭的成立标志着西夏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理“绿色通道”的顺利开通,也是西夏区法院顺应司法改革要求,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实施专业化审判的积极探索。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处理模式旨在解决交通事故案件群众诉讼难、赔偿难,不愿打官司、多跑路的问题通过在交警队就地开庭、就地审判、就地化解,进一步增加人民群众维权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同时,法院方面充分利用交通巡回法庭与交警队在一起办公,实现管理资源共享,职能优势互补,促进了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

交通巡回法庭的成立,凸显了三大优势:一是形成联动模式。法院与交警队、司法局、律师、保险公司等多个部门联动配合,共同开展工作,在工作环节和程序上,无缝对接,确保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工作效率最大化。形成交警定责任初调解、保险公司做理赔定损失、司法助理员和律师先介入再调解、法官讲法律最终处理的工作联动局面。二是方便群众诉讼。群众在交通法庭现场可以享受到多个部门的服务,既便捷又高效。避免了当事人在交警队、律师和法院之间来回奔波,减少了中间环节,有效缩短交通事故处理周期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在交警队成立巡回法庭,是落实司法为民开展“法官八进”活动的一种崭新尝试,也是法院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四位一体”的交通事故联动调解新机制。